公司事迹Company News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公司事迹

智学客职教动态

发布时间:2021-06-07 17:44:10

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赛执委函〔202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21年继续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现将《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比赛分为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职业教育组和军事职业组,其中军事职业组比赛安排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另行通知。决赛时间和组织形式视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安排。有关信息将在比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公布。
     请各地及有关单位举办好选拔赛,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
    联系电话: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010-58556710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代章)

2021年6月3日
 

关于独立学院转设有关问题的说明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转为民办、转为公办、终止办学”的转设路径;并针对“校中校”独立学院(没有社会合作方,仅由高校举办),提出“可探索统筹省内高职高专教育资源合并转设”。《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地独立学院转设进度加快,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实施方案》中提到的“合并转设”,是指独立学院整合优质的高职学校或高等专科学校成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校的名称一般为XXXX职业大学或职业技术大学。在类型上属于职业教育,在层次上属于本科层次教育,与普通本科高校同属一个层次,培养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学生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

 

     在独立学院转设过程中,在校学生关注的转设后本人学籍学历问题,按照《实施方案》,完成转设的学校,本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妥善处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独立学院转设后,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由各高校据实在学信网注册,一是对于转设前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可使用该独立学院的名称注册学籍、颁发学历证书并注册学历,学生就业、升学按照原有独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的身份进行;二是对于转设后以新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按照转设后的校名注册学籍、颁发学历证书。